让述职评议赋能学生会健康发展——“学生会改革进行时”述评之六
2020-08-25 18:03 肖相臣 

 

 述职评议是加强绩效评价与总结反馈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学生会要用好评价的“尺子”和“镜子”,让述职评议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和“助推器”。

       述职评议要形成制度。《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学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组建要规范,述职评议主要面向的不是学校老师,而是以学生代表为主组成的评议会。述职对象要扩大,从主席团成员延伸至工作部门负责人。评议内容要全面,涵盖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工作要制度化,严格每学期述职评议一次。实践中,有的学校学生会长期不述职不评议,有的以工作汇报代替述职评议,有的以学校老师代替学生主体,这些问题必须加以纠正。

       述职评议要走群众路线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对学生会工作最有感知的广大同学理应最具评价权。把评价的“尺子”交给广大同学,在广大同学面前晒成绩、亮作风、找差距,有助于让学生会工作人员提升责任感和价值感,端正为同学服务的初心,避免“心中没有同学”“眼睛往上看”等问题,让学生会的工作真正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通过改变“自上而下”的工作评价方式,吸纳更多同学参与到“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为学生会打开发现问题、审视问题、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集众人之智、成众人之事。学生会要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全方位提升自身、促进工作。

       述职评议要坚持结果导向。述职评议结果是衡量学生会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若干意见》强调落实结果运用,避免以职务“论英雄”,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学生会干部脱离同学,抱着功利目的谋求“上位”的现象,树立靠实绩站稳脚跟、以成效赢得认可的导向,让述职评议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传感器,培育清清爽爽的组织文化。

       述职评议,“述”的不只是业绩,“评”的不只是成效,更多的还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永远奋斗的状态。学生会组织要在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持续成长,打造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的学生会工作队伍,真正成为广大同学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成长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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