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生会组织价值观的关键倡导者、组织文化的主要塑造者、组织形象的直接承载者。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作风直接影响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严把政治关、学业关、能力关、作风关、群众关,提升工作骨干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突出政治标准。《若干意见》规定,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把政治标准挺在前面,是由学生会的组织属性决定的。作为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学生会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让树立远大理想、厚植家国情怀、坚定“四个自信”成为工作人员的内在精神追求和外在行为规范。
提高学业要求。作为学生无论是否参与学生会工作,第一要务都是学习,学生会工作人员更应发挥表率作用。《若干意见》提出,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提升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并不是要对热心服务的同学“关上大门”,而是告诉同学们要恪守学生本分,把学习放在首位。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不能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搞特殊化,逃避学习,更不能本末倒置、荒废学业甚至“挂科”,指望通过学生会的身份谋求“加分”“保研”等私利。学习成绩好是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有之形象,这样的骨干队伍才能受到更多同学内心的认可。
强化服务意识。在大部分学生会工作人员心中,学生会是一个很纯粹的组织,大家是真心喜欢也真心认可这份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积极地为学生工作忙前忙后。但仍有一些同学把锻炼自己放在第一,把服务同学放在其次,也有个别同学为了谋求“好处”留在学生会,借学生会这个平台搞自我设计、追名逐利,为个人“镀金”“铺路”。抱着功利目的,服务同学的境界就没那么高尚、心态就没那么纯粹了。《若干意见》提出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摆正服务同学和锻炼自己的关系,服务同学是“本分”,得到锻炼是“福分”。
拓宽参与渠道。高标准并不意味着“高端化”、“小圈子”。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组织,是开放共享的平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那些暂时达不到要求,但希望参与学生会工作服务同学的学生,可以通过项目化的志愿者岗位参与其中。“小机构、大参与”的机制化安排正是扩大了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的机会,只要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愿,就能到学生会的平台上为同学服务。有的学生会对同学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生会工作,认为流动性大、难以组织、效率不高,工作会受影响,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工作惯性的问题。学生会组织不是几十个工作人员服务成千上万的同学,而是要从机制上为同学们提供互相服务的机会,搭建同学们互相服务的平台。
明确遴选条件,要拿出破旧立新的精神与魄力,把树立高标准与破除不合理壁垒有机统一起来,让学生会骨干队伍发挥政治上的表率作用、组织上的动员作用、道德上的模范作用、学习科研上的标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