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团组织书记工作职责
2022-09-04 21:22  

学校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校团委书记应当按照学校党委、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要求,针对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实际和特点,加强理论研究,以理论为先导,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校团委职责,负责团委日常工作。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研究确定本校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根据校党委、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并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及时向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及学生的思想动态,从青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开展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教育教学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集中力量抓好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帮助团委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六、关心全校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和他们交流,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有关重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学校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七、经常帮助指导各学院团委开展工作,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党和上级团委交待的有关工作指示,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八、分管团委外联、社会实践、理论研究和学生科技活动;

九、签发以团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

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本学院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

三、加强对基层团支部工作的领导,做好典型推广和争先创优工作;

四、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抓好团课教育的落实;

五、依法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项工作;

六、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文体活动;

七、负责起草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八、负责团员推优入党及团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九、定期主持召开团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十、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团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中的班长,对支部工作负全面责任。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为:

一、负责组织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四、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五、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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