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幸福、传递幸福、共享幸福、见证幸福
——“幸福德院”摄影、微电影、微博、微信大赛
征 稿 启 事
为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德州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学生丰富的日常生活,特举办“幸福德院”摄影、微电影、微博、微信大赛。现面向全校征集作品,欢迎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记录幸福、传递幸福、共享幸福、见证幸福
二、主办单位
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德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德州日报社、德州广播电视台、德州晚报社、德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媒体支持
德州日报、德州广播电视台、德州晚报、中国德州政府网、德州宣传网、德州新闻网、德州大略网、德州摄影网、新浪微博@德州@德州学院团委、腾讯微博@德州@德州学院团委、微信公共平台“德州发布”“dzxytw”
四、创意要求
1.紧扣“幸福德院”主题,全面展现德院学子精神风貌、德院优扬文化以及德院校园风景等。
2.内容丰富,积极健康向上,体现地方特色;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便于推广传播;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感染力。
3.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曾获得过任何比赛的任何奖,提倡和鼓励“草根”艺术创作。
五、参赛细则
(一)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内容真实,只能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裁剪,不得作合并、添加影像元素等技术处理。
2.参赛作品须为JPEG格式(胶片作品请自行转换为电子格式),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相机拍摄单幅图片规格不小于2M,手机拍摄图像清晰。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投5幅(组),组照最多不超过10张,恕不接受纸质作品。
4.每幅参赛作品要有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品所表现的主要内涵的简要说明,并注明作者姓名、院系、联系电话。手机拍摄在提交时要标明拍照手机的机型。
(二)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作品
1.微电影故事片、纪录片、动漫片及公益广告片均可参赛。
2.微电影(动漫)作品时长须在5—8分钟之间,公益广告作品时长不超过30秒。
3.参赛作品格式必须能够在电视和网络上播放。
4.画面清楚,声音清晰,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英语及方言须有中文字幕)。
5.参赛作品须注明类别、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创姓名(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作者或参赛者姓名、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请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953334931@qq.com
(三)微博、微信作品
1.多角度、多侧面展示德院校园文化,重点是德院人文、生活风景等特点。
2、图文并茂,内容真实,文字精练。
3.微博作品须在个人新浪微博与腾讯微博发布,微博内容前请标注#“幸福德院”微博大赛#字样及标题(用【】表示),关注并@德州学院团委@德州发布。同时,将参赛者姓名、院系、联系电话私信至@德州学院团委@德州发布,并同时将作品截图发送至邮箱953334931@qq.com
4.微信作者须将微信作品以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953334931@qq.com,同时注明作者微信名、微信号以及个人姓名、院系、联系电话。
5.每位参赛者微博、微信参赛作品各不超过5篇。
六、作品提交
投稿时间
1.微博、微信作品:截稿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
2.摄影、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作品:截稿日期为2014年11月15日。
七、评奖办法
(一)作品评选
活动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奖,评选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入围奖20名,颁发证书。
2.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3.微博、微信作品:一等奖各2名,奖金800元;二等奖各5名,资金500元;三等奖各1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各20名,颁发证书。
同时摄影、微电影、微博、微信作品还会有优秀奖、创意奖等多种奖项。快快加入吧~
八、作品运用
1.优秀摄影作品:在德州日报、德州晚报、中国德州政府网、德州宣传网、德州新闻网、德州大略网、德州摄影网、新浪微博@德州发布、腾讯微博@德州发布、微信公共平台“德州发布”上刊发。
2.优秀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作品:在德州广播电视台、中国德州政府网、德州宣传网、德州新闻网、德州大略网、新浪微博@德州发布、腾讯微博@德州发布、微信公共平台“德州发布”上播发。
3.优秀微博、微信作品:在新浪微博@德州发布、腾讯微博@德州发布、微信公共平台“德州发布”上刊发。
4.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以上媒体进行集中展览、展播。
九、特别提示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备份。
2.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3.所有参赛作者必须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存在法律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大赛组委会可以重复使用入选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展播,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有权免费使用或授权主办方免费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另发稿酬。
5.大赛组委会对本届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6.联系电话:0534—2687875
“幸福德州”摄影微电影微博微信大赛组委会
2014年8月13日